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眉山市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4-12-19 10:56

各单位:

眉山市社科联近日组织开展眉山市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眉山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建设现代

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的决定》,组织全市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眉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使命担当、总体要求和目标安排,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眉山推动全会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研究重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聚焦“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总体目标,重点关注眉山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眉山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举措、创新做法和重要成效。

三、申报安排

   (一)资格条件

1.申报主体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和在眉高校,特别鼓励校地合作、校校合作,联合开展研究。申报单位能够提供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能够承担课题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2.研究人员须具有良好的学术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

3.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且每人参与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4.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或担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申报形式

根据总体要求、研究重点和参考课题等,结合自身优势和实际自行确定研究课题题目,填写《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表》《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2月23日前报科研办(报纸质文档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由科研办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眉山团市委学少部。课题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联系人:唐娅梅        联系电话:028-87953733

 

附件:1. 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指南

2. 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表

          3. 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1-3

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1219